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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传票“开庭”变“开房”引热议:司法文书出错该咋办?

来源:于施洋 作者:于施洋 编辑:redcloud 2019-06-24 10:52:29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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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司法公开不断深入,尤其是裁判文书网上线以来,司法审判工作更为阳光透明,主动接受舆论广泛监督,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同时也推动法官提升司法能力。在此过程中,一些司法文书的错误引发的舆情,虽为偶发,却会对司法系统的公信力、权威性造成很大影响。对此,有关单位应作积极应对,妥善处置,以维护司法机关形象与司法公信力。

  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舆情分析师 于施洋结合近期几起司法文书出错案例的处置经验,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No.01 统一口径,避免个人回应不当引发次生舆情

  司法的回应能力,是社会文明与人心的黏合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要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和服务媒体的水平,共同传播法治好声音,树立人民法院公开、公正、民主、开放的良好形象。面对舆情风波,建议在做好研判会商基础上,作出统一的适当回应,避免回应缺位、错位或言论不当滋生次生舆情。具体而言,需注意避免语言轻率、自说自话等问题。

  2017年6月,媒体报道河南商丘虞城县法院出现网上公布判决书与纸质留档文书不符的问题,涉事法院多次接受采访,其间个别工作人员称“因为案子多,出错也有可能”“就像改错别字一样改掉就行”等。这样轻率的回应无疑是不适当的,引发舆论不满,有声音批评这“是对法律的轻视”。

  而在2017年11月,河南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单位落款出错”舆情中,监察室工作人员表示“工作中有失误是正常现象,改过来就行了”,再次引发舆论批评。反思本次舆情回应失误,法院工作人员作“自我原谅”式的回应,存在自说自话的问题,忽视了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是司法公开的题中应有之义。


  No.02 时效为先,及时表态“止损”有利于稳定舆情态势

  面对负面舆情,人民法院第一时间主动正面作出回应,有利于掌握舆论主动,稳定舆情态势。由于文书错误类舆情,具体情节与涉及人员较为简单,不少涉事法院在48小时之内表态开展调查,乃至通报调查处置结果,因而避免了舆情升级。在此方面,有不少人民法院迅速妥善作出应对的案例。

  2017年11月,有自媒体爆料,湖北孝感云梦县法院某判决书出现多处纰漏,引发舆论关注。次日,云梦法院负责人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表示,已查明情况并处分相关责任人,并上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月,有网民发布图文微博,批评陕西榆林市定边县法院的一份判决文书落款时间错误。次日,定边法院接受媒体采访表示,系打印文书时出现错误,已将补正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同时办案人员已被谈话,感谢群众监督。

  司法文书代表法律尊严与权威,出现低级错误,诚如主流媒体评论所说,“差的是谨慎的工作态度”“最应该引以为戒”。而有关法院能从速开展调查并通报处理结果,“亡羊补牢,犹未为晚”,维护了司法权威,有利于安抚网络不满情绪。


  No.03 形象修复,舆情回应“多做一步”有助赢得舆论支持

  深化司法公开,应当促进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双向互动,让司法公开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在应对文书错误类舆情过程中,部分法院“多做一步”,表态建章立制、向当事人道歉等举措获舆论积极支持,以实际行动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有利于塑造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良好形象。

  2018年3月,四川南充高坪区法院曝出“68处错误”判决书,该法院公开作出“承办法官及书记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有损法律权威”的调查结论,并表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强化责任意识”专项教育,采取“交叉审核”和“软件查验”双保险,杜绝“带病”判决书出法院。4月,江苏南京江宁区法院发生错将传票中“开庭”写成“开房”舆情,该法院于24日小时之内发声,证实反馈信息属实,通报对承办法官及书记员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上门向原告赔礼道歉并重新制作开庭传票。上述回应均得到舆论积极评价,有一定借鉴意义。

(邹自淼)

来源:于施洋

作者:于施洋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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