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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应对警示榜:2018年度哪些舆情案例值得反思?

来源:法制网舆情中心 作者:法制网舆情中心 编辑:redcloud 2019-02-11 10:42:17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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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4日,法制网舆情中心发布了“2018年度政法机关舆情应对经验榜”,让我们接着来看看还有哪些舆情案例上了警示榜呢?


  警示榜之一:高铁“霸座”事件

  

  事件概览

  2018年8月21日,网传一则视频显示,男子孙某在G334次列车上强行霸占女乘客靠窗座位,并拒绝与乘务人员及乘警沟通。23日,济南铁路局回应称,孙某行为不构成违法行为,该结论引发网民强烈不满。24日,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官微发通报称,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给予孙某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将孙某纳入铁路征信体系,在一定期限内限乘火车。在公众对济南铁路警方执法不严、惩戒过轻的质疑尚未退散时,9月19日,又一起“霸座”事件被曝光,女乘客周某某在湖南永州开往深圳北的高铁列车上霸占他人座位,被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和180天内禁止购买火车票的限制。此后,各类“花式霸座”事件短时间内呈“井喷式”爆发,反复刺激公众敏感神经。

  2018年10月以来,中央及地方对“霸座”行为频频“亮剑”,收获广泛好评。如民法典草案二审稿针对旅客霸座等行为,新增相应规定;广东率先在全国立法规定火车旅客不得“霸座”;全国铁路公安机关在“春运”到来之际集中整治“霸座”等问题,多人被行政拘留。

  应对评点

  总体来看,在孙某“霸座”事件中,济宁铁路警方稍显经验不足,对孙某“不构成违法”的行为定性激起舆论不满,为衍生舆情发酵起到催化作用。幸而铁路警方重视舆论呼声,及时作出调整,并在二次通报时明确孙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性质,扭转舆情走势。

  此后,各类“霸座”事件陆续曝光,如何惩治相关违法行为上升为全国性问题。中央及地方相关规定及要求的出台,在制度层面上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有法可依的应对流程指引。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警示的同时,也安抚了对此前舆论中残余的不满情绪,一定程度消除了类案舆情潜在威胁。

  经验教训

  随着个人权利意识和规则意识的提升,公众对于执法部门打击不文明行为、用法律手段捍卫规则意识有着较高期待。但是“霸座”这类现象属于道德与法律的重合地带,对于涉事者的无赖行径,执法人员常常“不敢为”或“不知为”,继而落入执法疲软、“和稀泥”的舆情漩涡。

  类似事件对铁路公安等部门的借鉴主要有两方面:

  舆情应对方面,铁路公安等部门应当洞察到维护规则和权利的社会共识,应避免在处置、回应时与公众朴素情感形成对立,造成舆情难消的局面;

  实体处置层面,中央及地方针对“霸座”出台相关规定传递出积极信号,既明确了此类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法律问题,需要法律法规来严格规范,也为各地提供地方立法、执法层面的经验借鉴。只有立法执法司法部门从根源处着手,涉事铁路及乘警部门果断“亮剑”,才能让法律手段成为捍卫规则的利器。


  警示榜之二:广州越秀男子坠楼事件

  

  事件概览

  2018年12月17日,一则广州越秀区服装店员工被老板许静从高楼扔下致死的信息在微博大量流传。同时,网络中还出现“死者是被殴打后扔下高楼”“警方被店老板收买”“许静男友有黑社会背景”等信息。当日晚,“@广州公安”对案情进行简要通报,认定死者黄某符合高坠死亡特征,警方已刑拘许静等6名嫌疑人。

  12月18日至19日,该事件在广州本地网民推转下快速发酵,许某一方的背景被网民深挖,“#许静#”等多个微博话题阅读量超过十亿次。19日,“@广州越秀公安”对舆论场种种说法进行辟谣,但多数网民仍对警方做法存疑。

  面对汹涌舆情,21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邀请多家中央及地方媒体参与。在通气会上,警方发布了死亡原因等案件关键信息,澄清了死者“打死后被扔下楼”等四起谣言,还回应了舆论关切的监控、涉黑等问题。通气会后,认可警方通报的声音逐步上升。

  应对评点

  此次坠楼事件中,广州警方前后两次回应效果明显不同。在舆情初发期,网传信息十分“翔实”,舆论也直接指向警方“被收买”,广州警方在首次情况通报中未对这些传言和质疑作出回应,给网民留下想象空间,最终导致“背景说”“阴谋论”在网络盛行。

  之后,警方首次回应后即陷入缄默状态,信息发布出现近两天的“空窗期”,死者家属及部分群众围堵公安机关讨要说法,加之网络中出现不满删帖管控等声音,警方面临线上线下同时被倒逼的境况,舆情逐渐失控。

  越秀警方在事发两日后的辟谣通报也淹没在网络质疑中,效果有限。在舆情持续扩大的高热期,广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案件整体情况进行回应。这些有理有据的信息,促使舆情快速得到降温。

  经验 教训

  近年来,因坠楼案件引发的高热舆情事件时有出现,例如2013年“北京京温商城女子坠亡事件”、2015年“甘肃永昌初中女生偷窃后坠亡事件”、2016年安徽“芜湖女大学生开房坠亡事件”,以及2017年“四川泸县太伏中学学生坠亡事件”。这些事件在自媒体煽动和网民传播的共同作用下,往往被贴上涉及“官二代”“贫富差距”“校园暴力”“黑社会”等标签,激发网民负面情绪。

  此外,政法机关在事发初期往往因缺乏对舆论态势和舆情危机的整体研判把握,通报工作难以切中核心问题,出现权威声音缺位或关键信息不明等情况,刺激舆情高涨。即便后期政法机关能够转变工作方式,正视舆论声音,详细释疑解惑,但因已经错过最佳处置和引导时机,很难扭转舆论已经生成的负面认知。因此,在这类坠楼事件发生后,政法机关需准确研判舆论关注焦点,有针对性的释放信息,让官方声音始终走在前面。


  警示榜之三:江苏肝癌患者代购救命药被刑拘事件

  

  事件概览

  2018年7月25日,江苏肝癌患者翟一平因给病友代购德国抗肝癌药物,被上海警方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刑事拘留。这一事件被《中国青年报》等媒体曝光后迅速引发舆论聚焦。舆论将该案与电影《我不是药神》的原型陆勇案对比,围绕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会否被追责进行讨论,反思我国现有法律中“假药”的认定标准,呼吁药改进程提速。之后,翟一平代购的药品系处方药,其本人虽患有肿瘤但从未服用;媒体和警方披露,翟一平对药物的真假和来源并不清楚,代购分成涉案金额大,并非“挣点小钱”等细节。针对舆论场中关于癌症病人为何不能取保候审的疑问,上海警方回应称,翟一平身体情况相对稳定,不符合条件。8月30日,翟一平被批捕的罪名从销售假药罪改为涉嫌非法经营罪。11月28日,翟一平经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同意取保候审。

  应对评点

  该案之所以一经曝光便引发舆论聚焦,主要源于两点:一是“现实版《我不是药神》”的标签使得该案自带“患病群体用药难”话题热度;二是该案引发了如何平衡法律与情理的争论,有了陆勇案这一“标杆案例”,舆论普遍认为代购“救命药”不应获刑。涉事警方未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也是舆情持续发酵的原因之一。

  首先,舆情爆发后,警方未能主动详解该案与陆勇案的不同,致该案不断被“标签化”;

  其次,通过接受媒体采访回应不予取保候审理由和依据,说服力和信息传播力稍显不足,并没有平息舆论争议;

  再次,该案后期经历了罪名的变更以及翟一平被取保候审,但变化的原因却未公布、解释,易被人们误以为实体处置有问题,舆论能够左右司法。

  经验教训

  舆情个案演化为全国聚焦的热点事件,往往与其本身关联的社会热点息息相关。此次翟一平案恰好反映国内进口药品管制与癌症患者用药难之间的社会矛盾,以及舆论对假药界定标准的争议。相关矛盾直击社会痛点,成为促使舆情爆发和发酵的重要因子。对于此类事关广大百姓利益的“个案”,如若相关部门实体处置和舆论引导不当,将会演变为舆情危机,消解政府公信力,形成认知割裂。

  因此,政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不仅需要对案件可能引发的舆情风险有所预判,还要在依法依规处置的同时,做好舆情研判和引导工作。在分析舆情爆发原因、全面收集舆论场争议和质疑焦点的基础上,尊重法律和事实,综合考量情与法的平衡,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出面释法答疑,助推舆情平稳过渡。


  警示榜之四:陕西张扣扣杀人案

  

  事件概览

  2018年2月15日,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发生一起致三人死亡的杀人案,17日,犯罪嫌疑人张扣扣投案自首。2月18日开始,部分媒体及自媒体开始爆料案件细节称,1996年,幼年的张扣扣曾目睹母亲被死者之一王正军打死,凶手利用关系获刑七年,张扣扣密谋二十余年终于“为母报仇”。此消息迅速引发舆论对张扣扣的同情甚至力挺。网络新闻媒体开始挖掘“张母案”,部分舆论推测“张母案”案情存在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

  据新华社报道,张扣扣父亲张福如先后向汉中市中院和陕西省高院提出申诉,请求对“张母案”重新审判。2019年1月3日,陕西省高院认定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依法驳回申诉。1月8日,汉中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并当庭宣判,认定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扣扣当庭表示上诉。

  应对评点

  张扣扣案发生后,很快演变为全民关注的热门话题,除了因为春节这一特殊节点和“血亲复仇”极端行为自带话题属性,也与官方引导滞后、缺乏舆情应对经验有一定关系。案发后,南郑区政府、宣传部门及公安部门发布4条通报,介绍调查进展和案情。而此时,张扣扣亲属在媒体采访中强化其“为母复仇”的“正义”形象,网民对“张母案”真相、审理依据等问题的关注度不断上升,政法机关却保持沉默,促使网民更加同情张扣扣的遭遇。

  进入司法程序后,法院的信息发布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较强,引导效果明显。例如在对张扣扣父亲申诉重申“张母案”一事中,汉中市中院和陕西省高院两级法院均做到主动通报、详细释法。张扣扣案一审庭审中,法院采取“网络视频+文字”直播的公开形式,用公开公正的审判回应舆论质疑,很好地满足了舆论知情权,彰显出司法自信。

  经验教训

  张扣扣案是一起典型的突发案件与旧案相裹挟的复杂舆情事件,舆论对“案中案”的关注度超过案件本身,导致舆情失焦。官方引导能力一旦势弱,网络中的非理性声音就会趁势而上,误导网民认知。此时再想扭转舆论倾向,难度颇大。

  从张扣扣案宣判后的舆论反应来看,舆论场的撕裂和冲突依然十分严重,主流媒体代表了理性的一方,认为私力复仇违背法治原则应遭到彻底摒弃,而多数网民依然情绪化地认为张扣扣“其情可悯”。这种法治思维的欠缺,以及对司法环境的信任缺失,为类案引导工作量带来难度。

  因此,面对新案旧案纠缠的复杂舆情,政法机关首先需要在案件处置上及时切割,确立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的原则;同时在舆论引导上下大功夫,澄清不实信息,破除认知误区。切忌因权威声音缺位失语,丧失舆论引导主动权。


  警示榜之五:辽宁凌源第三监狱罪犯脱逃事件

  

  事件概览

  2018年10月4日,据“@头条新闻”消息,辽宁省凌源第三监狱发布协查通报,两罪犯当日从监狱脱逃,一人因绑架罪被判处死缓,一人因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随后,罪犯脱逃细节遭到媒体深挖。当日晚,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在官网通报称,事发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脱逃案件应急指挥部,协调公安、武警进行追捕。6日,脱逃罪犯在河北平泉被抓获,河北两名辅警追捕途中殉职。10月7日、8日,辽宁省监狱管理局陆续发布通报称,已全面启动问责程序,凌源市第三监狱监狱长被免职,并对舆论关注的七大脱逃细节作出回应。该事件基本平息后,《新京报》于16日、17日再度详细报道了该脱逃事件的具体经过,回顾涉事监狱企业上世纪以来的经营情况,称凌源第三监狱基础设施落后、资金缺乏、监管不严等,使得相关舆情出现小幅升温。

  应对评点

  该事件发生后,监狱管理部门在信息发布时机、发布渠道,以及引导技巧和善后处置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漏。

  从主体上看,事件首次曝光自朝阳警方,涉事监狱仅在事发后发布一封协查通报,监狱管理部门在舆情爆发后才在官网发出通报,导致自身陷入被动局面;

  在信息发布渠道的选择上,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历次回应均是通过官网,发布渠道较为单一,时效性、畅通性难以满足舆论信息诉求,导致最新动态不能第一时间抵达舆论场;

  在舆情引导技巧方面,事发后48小时之内,监狱管理部门仅有简单的信息通报,在逃犯落网后才跟进问责工作的通报,只重结果、忽视过程的引导方式,间接导致舆情在短期内急剧升温。此外,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发布的罪犯越狱细节通报中,仅仅突出个体的脱逃行为,既回避了舆论关注的监狱内部管理问题,也缺乏跟进对追责和整改进度的通报,无疑给后续媒体的深度挖掘提供了可乘之机。

  经验教训

  近年来,监狱服刑人员脱逃事件基本保持每年一至两起的频率发生。此类舆情一个共同特点是,舆论质疑无不指向监狱管理制度,包括监狱安保措施上的低级错误、监狱内基础设施薄弱、监狱民警不足编、个别干警责任心不强以及制度落实不规范等方面。从治本安全观的角度审视监狱脱逃事件,偶发事件中也存在一定的必然性。

  因此,监狱管理部门面对突发事件,首先应正视自身问题,向公众表明妥善处置的态度,并就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及时作出回应,以快速平息舆情的负面影响。但在个案之外,更为重要的是,监狱管理部门还需要追本溯源,从实体工作层面排查安全隐患,堵住制度漏洞,全面提升监狱现代化管理水平。


  警示榜之六:广东医生吐槽鸿茅药酒被跨省抓捕事件

  

  事件概览

  2018年4月13日,据红星新闻报道,广州医生谭秦东在自媒体平台“美篇”发表《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一文,称鸿茅药酒是“毒药”,阅读量2241次,被内蒙古凉城县警方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在广州抓捕。警方“跨省抓捕”的法律依据以及执法合规性引发舆论声讨,凉城县发布通报解释立案原由,并称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一回应非但没有平息舆情,反而招致更多骂声,警方执法过程中疑似威逼认罪、笔录缺失等问题被媒体挖出,质疑声此起彼伏。面对舆论失控之势,最高检、公安部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各级公安、检察机关密集发声,表示将依法进行核查,并加强执法监督。5月,谭秦东发表个人声明,向鸿茅药酒致歉。随后,鸿茅药酒接受道歉并向公安及法院撤回报案和诉讼。案件至此告一段落,但警方为鸿茅药酒背书,执法机关沦为企业“家丁”等讨论仍在持续。

  应对评点

  谭秦东因为一篇分析鸿茅药酒危害的文章被内蒙古凉城县警方“跨省抓捕”,事件一经曝光,诸多槽点引爆舆论场。“损害商品声誉罪”的罪名适用是否涉嫌“民事案件刑事化”,“跨省抓捕”是否越权、滥权,办案过程是否存在偏向性执法等焦点,让警方身陷舆情漩涡。更为严重的是,舆论将警方行为推测为代表凉城县政府维护当地纳税大户鸿茅药酒的利益,“家丁式”执法损害执法权威。面对滔滔质疑,凉城县警方的首次回应非但没有正视问题的态度,反而一副为执法辩解的“嘴硬”姿态,激起更大的声讨浪潮。

  最高检、公安部等高层级部门的密集表态,让舆论看到问题彻底解决的希望。但直至凉城县公安机关宣布撤案,涉事责任主体及主管单位都未公布实质性的调查结论,导致公众期待与现实落差较大,失望情绪蔓延。事件后期,当事人谭秦东接受公安问询后突发精神疾病等离奇情节一度引发热议,有关部门采取置之不理的回避策略,让公众彻底绝望。随着时间推移,该事件已经沦为“烂尾”舆情的典型。

  经验教训

  当某一事件演化为无法消除的负面记忆,成为涉事单位如影随行的舆论“眼药”,久而久之,涉事单位被舆论拉进舆情处置不力“黑名单”,执法、司法公信持续受损。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出现,此事件的深刻教训值得警醒。

  首先需明确的是,舆情解决不能抱有蒙混过关心态。面对舆论多方位的质疑,不肯说、不愿说、不全说都会产生后遗症,只公布结果、不解释原由就妄图蒙混过关、平息质疑,实为自欺欺人。

  更为重要的是,警方等执法部门持身需正、守法需严,不能让自己沦为政府、企业的“家丁”“看门人”。否则,公众的舆论监督权无法得到保障,执法司法正义的实现将功亏一篑。

来源:法制网舆情中心

作者:法制网舆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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