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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民警偷拍上司通奸被行拘引舆论热议

来源:彭晓月 作者:彭晓月 编辑:redcloud 2018-05-29 09: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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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舆情综述

  5月13日,据澎湃新闻报道,2017年8月,浙江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原民警池文通过跟踪偷拍,掌握了时任黄岩公安分局副局长周祥辉与一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的证据,并将相关证据交给了黄岩区纪委。

  周祥辉向纪委承认存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因“未造成不良影响”而免受处分。池文却因涉嫌侵犯隐私被黄岩区公安分局关禁闭7天,并被行政拘留6天。

  2018年4月,池文对所受行政处罚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将黄岩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

  5月10日,浙江省玉环市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该事件经过媒体曝光后,立即引发网民围观,不少网民认为涉事副局长“有问题”,建议上级介入调查,多家媒体发表评论文章。

  面对迅速发酵的舆情,5月14日,黄岩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黄岩发布”通报称,区纪委决定对周祥辉的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同时区委决定暂停周祥辉履行职务。上级介入调查引发舆论期待,但相关通报并未平息网络质疑。


  舆论主要有以下三点疑问:

  一是偷拍取证是否违法?

  如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偷拍者“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不能因为举报有功就不追究”;部分网民认为“案件中使用了国家禁止的跟踪设备,存在违法行为”。支持者则表示民警是在取证而非偷拍,属于社会监督。还有部分观点指出,对官员的监督举报存在悖论:如果不偷拍,就无法获得有力证据,纪检部门多半不会立案;如果偷拍取证,又可能涉及违法问题。

  二是公职人员隐私是否应让位监督?

  对于举报者因侵犯隐私受处罚这一点,舆论表示异议。如池文代理律师胡定锋认为,周祥辉作为公职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通奸,其行为不符合隐私权定义中与“公共利益无关”,不属于个人隐私。《新京报》评论认为,手握公权,注定了隐私权的不完整,不能拿着“隐私权”做挡箭牌。

  三是涉事公安机关是否存在司法腐败?

  对于“举报上司,上司没事,举报者反被拘”这一“槽点”,多数媒体和网民表示不满,并联系被举报局长未停职且由其手下对举报者调查处理这一细节,质疑存在司法腐败。如澎湃新闻发表文章追问道,“‘有图有真相’的举报,领导毫发无损,举报者反被‘拿下’,这正常吗?”还有网民认为,当地公安局“滥用公权力,打击举报人,明显是司法腐败”。


  点评

  该事件能迅速引爆舆论,一是与情节有关,“民警偷拍”“举报上司”“公职人员通奸”等敏感词汇,本身就容易引发联想,当它们结合在一起时,舆情热度更是高涨;二是与处置有关,被举报者明显违反党纪却因“未造成不良影响”免受处分,举报者则受到“关禁闭”加行拘的“双重待遇”,这种强烈反差使得舆论一边同情举报者,一边质疑涉事单位“包庇”“打击报复”。公众怒火由个人蔓延至涉事公安机关和纪委监察委等部门,舆情不断扩大。

  此外,从媒体报道来看,涉事公安机关在程序上存在一定瑕疵,对于舆论有关“包庇”“报复”等质疑,黄岩公安分局并未作出回应;而对于举报者行政诉讼一案,法院也未当庭宣判,这些均为后续舆情埋下隐患。相关部门在接下来的舆情应对工作中,还需拿捏好权力规制与权利保护的分寸,依法依纪处理,回应社会关切,打消公众疑虑。

来源:彭晓月

作者:彭晓月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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