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告
长沙县人民政府:
由赵文斌县长签署的《关于联合办学、办台实行资源共享的协议》将两校“整体无偿转拨给乙方,由乙方负责管理建设和发展”,“人头费和事业费”,“划转后由乙方负责”。但“整体转拨”却不包括“编制”,要乙方“办编”,学院为两校职工办了一个不带国家财政拨款、经费由“学院的事业经费中列支”的学院工作人员编制。(以上引文全出自于《协议》)这样的结果是:1、两校完全脱离了长沙县;2、两校由学院全面管理;3、学院代替长沙县办学;4、两校职工全民所有制财政“全额拨款”的国家工作人员编制留在长沙县;5、两校职工脱离长沙县的人事管理和经费负担;6、学院为两校职工办了一个由学院全额拨款的学院工作人员编制;7、两校职工“全额拨款”的国家工作人员编制被取消,由学院工作人员编制所代替。这种作法不利于两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侵害了两校职工的权益,我们不能接受,并强烈要求政府收回两校,恢复两校由长沙县管理。
一、 收回两校理由具体陈述。
(一)收回两校是对教育事业负责。
长沙县把属于自己管理、为长沙县服务的实验小学和教师进修学校推给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负担经费、负责管理是不利于教育事业发展的。有违背《义务教育法》之嫌。
1实验小学是长沙县政府从全县小学教师队伍中招聘精英,通过严格选拔组成教师队伍,政府拨地出资新建的一所为县城提供一流小学教育服务的学校。“联合办学”时刚刚建立,实施“联合办学”后,并未如《协议》约定“按24个班的规模添置教学设备设施,完善办学条件”,而是停留在未联合之前的初创阶段:很多现代化设施没有配套,教学条件无法满足教学的需要,引起了学生家长普遍反响,有的甚至严词相责。
2、教师进修学校被塞给学院以来,已经被消化:原有30个编制的师训人员有17人调去为学院工作;师训经费已经取消;新建的师训大楼移作他用;原有的占地210多亩,建筑面积达8300多平方米,拥有全功能中专学校规模的、省首批备案的先进教师进修学校已不复存在;演变而成的是仅有两间办公室,校名已改的“星沙教师进修学校”。
这种要学院承担经费、管理人事,为长沙县办学的模式,决定了学院不存在办学积极性;更不说学院是一所新创大学,百端待举,急需大量的建设资金。而规模为24个班的小学和“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的建设,动辄上千万元,这是学院难以负荷的。由此而出现的两校教育事业无法发展是“代理办学”的必然结果。
(二)收回两校是政府对教育“依法行政”的正义作为
有关教育政策法规表明:
1、义务教育应该由政府来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国家主席令第38号》写明:“第八条 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第十二条 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
2、教师教育也应该由政府来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指导意见 教师[2002]3号》指出:“必须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使其成为我国教师教育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由县级人民政府领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领导和管理”“按照‘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各地负有建设好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责任”、“22、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不得随意撤消。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调整或撤消必须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核,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3、要保护教师的权益。义务教育法规定:“第十四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国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改善教师的物质待遇”。因此,收回两校是政府对教育事业“依法行政”的负责作为。
(三)收回两校是对两校教师职工负责
两校职工在“整体无偿转拨”时出现了一个“编制”问题。“编制”是关于规定国家财政拨款人员数额的管理制度,现在面临改革,但尚未取消。“编制”制度既保证了国家经费拨款的有序管理,也保证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待遇,说穿了是保证国家工作人员的穿衣吃饭,一个“编制”就是一个“饭碗”。我们的编制由国家工作人员编制“转拨”为学院工作人员编制。对于这种剥夺我们国家公职人员编制的做法,大家一致认为:两校职工的国家编制是来之不易的“饭碗”,我们没有犯任何达到开除国家公职地步的错误,没有任何理由剥夺我们的国家公职人员编制。我们不管其中的原因有多么复杂,强烈要求政府还给我们的“饭碗”,收回两校,恢复我们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国家公职人员编制。
(四)收回两校是挺进全国强县的必要措施
1、“三湘第一县”,挺进全国五十强,是由经济实力作保障的。义务教育、教师教育由县内学院“代办”是体现不出强县经济实力的,是有损全国强县形象的。目前,义务教育正在落实真正的免费,由学院“代办”义务教育是难于实施这一点的。全国师训战线正在开展创建“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的活动。连续三年,每年树立50所。国内排名靠前的强县正在争先恐后,各显实力,拼搏入围,以提升自己的形象品位。收回两校是证实强县经济实力的有效作为。
2、“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是挺进全国强县的政治标准。把两校职工推出去以其编制报保留省财政拨款,这种剥夺教师编制以聚财的作法必然导致被被剥夺者的强烈不满,激起社会矛盾,增加不和谐因素,这决不应该是“三湘第一县”的政府作为,不符合进入全国强县的政治标准。
二、如何收回的建议
(一)高瞻远瞩的强县作为方案
强县有大学,县域引进大学对于提升我县文化品位,增强国际影响以拉动县域经济全方位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办大学由地方捐地捐资是国际通例。办哈佛大学是如此,办浙江大学也是如此,宁波市捐地出资13亿元引进浙大分校就是范例。长沙县捐地办好“学院”是强县强校的双赢策略。因此,收回两校的具体做法是无偿收回,由政府收回对两校的人事管理权和财政负担责任,出地出资,重建两校。过渡期为1年,过渡期内实行“资源共享”,待两校建设好以后,完全脱离学院。
(二)斟酌经费的方案
1、政府收回人事管理权、收回财政负担。两校人员工资和四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由政府统筹负责,学院给予两校人员的工资由县财政作收入,这样恢复两校人员的“全额拨款”的国家公职人员编制。
2、由长沙县划拨土地,制订规划,由学院出资,建设一所“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一所县城一流的“实验小学”。
(三)综合方案
1、从今年7月1日起,政府收回两校,即负责其人事管理和财政负担。
2、过度期(1年)内实行资源共享。即政府支付职工工资,并负责支付两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学院负责支付两校的办学经费和职工的岗位津贴及奖金福利等经费。
3、过渡期内由政府划地(估计70亩即可),学院支付征地费,由长沙县出资在一年内建设好两校,并收回两校已移交给学院的固定资产(800多万元)。一年后完全返回长沙县。
三种方案,仅供选择参考。
敬请县政府站在构建和谐社会,挺进全国五十强的高度,从发展教育事业,发展师训事业出发,认真思考和部署收回两校,从速作出决策。
此致
敬礼!
长沙教师进修学校
长沙县实验小学
2005年5月8日
来源:百姓呼声
作者:百姓呼声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