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期造谣生事的“秦火火”“立二拆四”等网络红人被依法刑拘。随着案情陆续披露,人们发现,在“秦火火”们炮制谣言兴风作浪的过程中,一些网络大V成了他们“借船出海”的捷径,扩大了不实信息的负面影响。“大V”成为“大谣”的传声筒和扩音器现象引起了全社会的反思和警惕,网上舆论普遍认为,应该对这些愚弄网民的大V们追责,并清理谣言的生存土壤。
一、媒体关注走势
二、媒体评论
1.打击网络谣言需要“治”“智”结合
青年时报评论:严打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空气,需相关部门的严打,更需社会民众恪守“七条底线”,面对谣言时保持一颗理智且警惕的心。“治”与“智”结合,如此双管齐下,网络谣言没有滋生的土壤,才有可能收敛直至销声匿迹。
2.打击网络谣言,坚持信息公开
现代快报:“谣言倒逼真相”,不是真相显现的正当方法,以之为制谣传谣的依据,无正当性可言。对制造和传播谣言无所谴责,以为可以逼使真相出现,其实只能鼓励谣言源源而出,磨蚀人们对交流有效性和真实性的基本信心。但另一方面,“谣言是遥遥领先的预言”,也绝非一种正常的状态,人们之所以对谣言的痛恨减少,很大程度上就是信息不够公开的后果。
3.打击网络谣言 不能光靠罚
春城晚报评论:打击网络谣言,仅仅依靠重罚并不是一个理想的办法,还必须把握好尺度。从管理方面入手,尽可能遏制各种虚假信息的发布。首先,要加强网络监管,积极推行网络实名制,明确网络信息发布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其次,要建立互联网自律机制,让互联网的管理者切实肩负起管理信息发布平台的责任。此外,还要加强针对网民的宣传教育,号召网民自律,理性上网,认真辨别涉及社会道德、公共秩序等的各种信息。
三、专家观点
观点一:网络谣言破坏安全感
全国人大常委、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认为,网络谣言使被攻击者百口难辩,找不到救济的方式,公民的尊严、隐私和名誉受到侵害,扰乱了公共秩序和社会秩序。
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说:“网络上传播的虚假信息可能会影响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让他们觉得网络是可以随意发泄情绪、没有法制的地方。”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全国政协常委朱永新强调,言论自由,言者有责。“一方面,我们应该充分尊重公民通过各种途径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的自由;另一方面,言论也要受到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制约,遵守国家法律,尊重公民隐私,恪守道德底线。”
中央民族歌舞团著名女高音歌唱家、国家一级演员刘媛媛说:“打击网络谣言,是扬善除恶。一个人必须走正道,讲真话,道德底线很重要。”
观点二:打击网络谣言是深得民心之举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表示,打击网络谣言是深得民心之举,对暴力谣言的纵容是对公共安全的怠慢失责。在“七条底线”中,真实性底线是基础,也最为重要,刻意捏造谣言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舆论的谴责。希望“七条底线”形成聚合效应,切实将谣言阻挡在网络空间的大门之外。
黑龙江省互联网宣传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管处处长张延明认为,网络谣言污染了网络环境,扰乱了社会秩序,严重损害了我国互联网的形象和公信力。针对谣言源头、传播途径和受众三个要素,仅靠执法部门严打是不够的。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机制,网民、网站、监管部门要“拧成一股绳”,让谣言不攻自破、无处藏身。
北京市政府新闻办主任王惠提出,要通过疏堵并举等多种措施治理网络乱象。一方面,要对恶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依法惩处,形成威慑效应;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多发布社会关注的正面信息,扩散正能量,不给网络谣言生存空间。
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樊亚平说,广大网民也要自觉接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承担起共同净化网络空间的责任。对于一些未经有关部门核实的信息,不能轻信盲从,更不能随意传播,只有网民坚持理性思考,不信谣、不传谣,才是减少谣言扩散途径和滋生空间的有效方法。
观点三:在熟悉领域外不乱发言
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在网上的微博“@中一在线”很有名,身为大V的他指出,大V要有较高的责任意识和鉴别能力,对有疑问的内容要谨慎转发,对身份不明的博主和口碑不佳的媒体所发布的帖子也要谨慎转发。同时发动普通网民对大V网络监督。
北京大学教授张颐武说:“大V们在转发时应慢一拍,尽可能去核实真伪,不要被谣言制造者利用。一旦发现谣言已经造成广泛社会影响,政府和媒体应第一时间迅速辟谣,公布真相,及时、公开、透明是谣言的解毒剂。”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刘步升、刘晓贺告诉记者,他们平时喜欢上网看微博,对于网上有关体育运动、养生类微博很感兴趣,但是对于一些社会热点事件,有自己的思考与鉴别,不会随意转发。他们认为,大学生尤其应该增强对网络事件的鉴别能力,同学们很支持国家对于净化网络环境所采取的措施。
四、世界各国打击网络谣言主要做法
来源:慕策
作者:慕策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