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舆情中心(红网智库)出品
文| 张瑜
三年前,汕头一男孩疑在餐饮店烫伤致死,男孩父母均为智力残疾。案件经媒体披露后,引发持续关注。1月6日晚,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办事处发布情况通报,试图为这起悬而未决的案件“画句号”。但通读全文,句号未落,问号却越冒越多。

官方通报。
一问:为何由街道办“出面作答”?
据极光新闻早前报道:记者联系鮀江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说,“这个案子一直是公安在侦办,已经移交公安局处理了。”工作人员称,公安部门会有官方信息发布,可以关注。
是的,案件性质、侦办主体、公众质疑的焦点——几乎都指向公安机关。因此,谁来发布通报,本应是一个非常明确的问题。
但现实却是:三年过去,街道办被推至舆论前台,承担了“解释责任”;而作为“正主”的公安机关,却退居“幕后”。
考虑到该案延宕3年仍未平息,这种“角色错位”,难免就给人刻意回避的观感了。背后原因何在,不免更加引人联想。
二问:责任划分是否有失公允?
通报称:死者张某(殁年12岁,安徽怀远县人)与经营餐饮店的周某(安徽怀远县人)是姑表亲戚,周某一家长期照顾张某。2023年1月2日,张某在店内烧水洗澡时,失手将锅打翻致四肢被开水烫伤。事后,周某为张某购买烫伤药膏,但张某父亲未及时将其送医。
字里行间的倾向,其实并不隐晦——善意,更多落在周某一侧;失责,则更多落在孩子父亲身上。问题是:这样的责任划分是否有失公允?
公开信息显示,张某父母均为二级智力残疾。相关医学资料显示,这一等级通常意味着在认知判断、生活应对、紧急处置等方面,长期需要外界支持。换句话说,“是否及时送医”,对他们而言,并非一个等同于普通人的选择题。

相关资料。
退一步来讲,即便孩子父亲具备基本判断能力,那么现实条件是否允许其作出及时应对?
试问,孩子最最需要“及时送医”的时间段,是什么时候?是离世的当天,是病情急剧恶化的关键那一晚。
而据红星新闻报道:男孩舅妈回忆,亲属从当天监控看到,2023年1月9日,小孩被拉进店里,“当晚饭店老板还打电话让他爸爸抱床被子,说小孩今天没办法回去了,要睡在店里,第二天早上就死亡了,是饭店老板报的案。”
如果这些信息属实,那么,一个无法回家的孩子、一个病情不断恶化的夜晚、一个被安排“住在店里”的决定背后,是否存在观察不当、处置失当、告知不充分的问题?
将“未及时送医”的责任,全部压向孩子的父亲,是否难以令人信服?
三问:“挤压综合征”这一死因缘何消失?
本次通报认定,张某死因为“被开水烫伤引发多器官炎症反应致急性肾功能衰竭、休克死亡”。
但此前流传并被多家媒体引用的一份《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死者“符合四肢烫伤伴挤压综合征、多器官炎症反应致急性肾功能衰竭、休克死亡”。文件有落款、有公章,至今未见官方否认或澄清。

流传网络的《鉴定意见通知书》。
对比发现,“挤压综合征”这一死因,未出现在通报中。那么,个中原因究竟何在?
所谓的挤压综合征,是指人体四肢或躯干等肌肉丰富的部位遭受重物长时间的挤压,在挤压解除后出现身体一系列的病理生理改变。
医学资料显示,该病多发生于房屋倒塌、工程塌方、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中。此外,该病还可见于昏迷及手术病人,因肢体长时间被固定体位挤压所致。
孩子的死因若涉及“挤压综合征”,一般说明其病情不是瞬间恶化,而是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加重。这段时间里发生了什么,有没有人注意到异常,是否采取了基本处置,这些都可能影响事件性质的判断甚至责任界定。
因此,它不该被简单“省略”,不能在没有解释的情况下“退场”。究竟是鉴定结论发生变化,还是有尚未披露的事实,通报恐怕不宜避而不谈。

男孩此前与父母的合照。
夫妻双双残疾,已是不幸;孩子因伤离世,更是命运的重击。但这起案件之所以牵动人心,不只是因为故事过于悲惨,而在于——这对残疾夫妇的孩子,究竟是如何走向死亡的,仍然存在亟待厘清的疑点。
公众的内心深处,或许都藏着一份强烈而真实的期待与担忧:如果弱势群体的生命与权益,能够被充分、透明、负责地对待,那么,每一个普通人都会更有安全感。反之,类似的不幸,或许会换一种形式,降临到他人身上——也可能包括你我。
正因此,将该案件办扎实、讲清楚,公共价值与社会意义不容低估。遗憾的是,目前的通报与回应,距离公众的期待恐怕仍有距离。
来源:红网
作者:张 瑜
编辑:夏熊飞
本文为红网舆情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uqing.rednet.cn/content/646045/99/15600845.html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