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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女子身份被冒用背案底10年!改个错咋就这么难?

来源:张焕 作者:张焕 编辑:redcloud 2018-05-31 14: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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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舆情热点

  事件起因:被人冒名背上案底

  据《新京报》5月22日报道,今年33岁、研究生学历的胡红岩身上绑着两个案底,其中一起刑事案件的案底至今仍未消除。2008年,一名陌生女子盗用其身份信息在河南郑州市犯案入狱半年。金水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胡红岩”的户籍信息和胡红岩完全相同,甚至曾用名“胡海岩”也完全一致。在假胡红岩服刑期间和出狱后半年,胡红岩大学本科毕业,又考上了研究生。

  5年前,民警以“犯过事”为由将她带到派出所问话,胡红岩才知道自己居然“不清白”了。她多次在乘车或住店时被警方拦截询问。因为“犯过事”的人无法通过政审,她放弃了公务员考试。

  受胡红岩委托的律师在翻阅案卷时发现,金水区人民法院庭审记录中显示,在讯问环节,假胡红岩自称是大专学历,曾当庭报错一位身份证号,家庭成员的姓名和组成也与胡红岩的真实情况不符。


  事件发展:错误记录5年未删除

  但在胡红岩申请删除错误“犯罪记录”时,事情陷入死结,她曾向办案机关和信访部门反映,5年仍未如愿。办案民警称,明知胡红岩是冤枉的,但按照警方相关要求,必须要有假胡红岩的真实身份信息,才能删除胡红岩的“犯罪记录”,但假胡红岩刑满释放后杳无踪迹。

  2018年5月17日,河南及郑州公安机关向媒体回应了此事。办案民警和柳林分局称曾向省厅多次打报告,但没有下文。“关键是案件从胡红岩身上删除了,不就等于盗窃案不存在了,谁来担负这个责任呢?也不符合程序。”河南省公安厅新闻办主任则认为,盗用他人身份信息作案本就是违法,分管该案件的公安分局应该尽快抓到假冒胡红岩的女子。郑州市公安局称此事程序复杂,短期内可能解决不了,但会想办法尽快找人。

  5月19日,胡红岩聘请的律师以“难度比较大”为由,提出解除合约。同日金水区人民法院回复称,已经在调查此事,在具体的调查结果出来前,不接受媒体的采访。


  事后回应:尽快纠正 冒名者被抓获

  5月21日下午,郑州市检察院宣传科回应,公检法三家已经在沟通此事,公安局已经启动信息比对工作,检察院和法院也会及时沟通和督促此事的推进,将尽快纠正有关胡红岩身份信息核查中出现的错误。

  5月23日下午,中新网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柳林分局了解到,冒名者假胡红岩已被警方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冒名者也姓胡,是胡红岩的初中同学。下一步,胡红岩将申请有关部门和冒名者公开道歉和赔偿事宜,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微博和新闻页面的评论区,网民认为当地公检法部门办案不认真、事后推诿责任,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无需拘泥规定,应有人对此案负责。


  网民观点倾向性

  @鱼儿也会冷:不能通过户籍查证信息注销错误案底吗?还要请律师投诉花钱走个漫长路。

  @皇家骠骑兵:程序繁琐,耗时太长,互相推诿。

  @片刻犹豫腻:耽误前途,损害声誉,这么多年的精神折磨,怎么补偿?

  @珍妮花华哇:这都是因为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有关部门能不能管管?


  媒体观点

  人民网评论称,10年未还蒙冤者清白违背法治初衷。要求必须填上“李鬼”的信息才能替换无辜的李逵。这种规定的初衷,或许是为了防止内部人为有前科者“销案”,却未必想到“万一”开始录入的信息是错的,后来又找不到犯人的真实信息,难道就要将错就错吗?说到底,让清白者长期蒙受不白之冤,完全是执法者僵化执行“有关规定”的结果。一些不良状况依然存在,一些本不该成为“老大难”的事仍然没有解决,印证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必要性。有人可能会将责任归咎给不合理的规定。不禁要问:规定还不是由人制定的?修改不合理的规定,别再抱残守缺,关键还是在人。

  《钱江晚报》追问,李鬼捉不到,李逵就洗不白吗?该报认为,公安机关掌握的犯罪信息,直接关系公民的清白以及日常生活的安全,错了当然应该改正。纠正错误信息,不能图自己的方便,找不到冒充者就不去更改,这是一种懒政。信息登记错了,又不去改,根本不能实现重点防控嫌疑对象的目的,只是放任了折腾,另一方面,这种有错不改也是对相关执行民警的“折腾”,让他们根据错误的信息做“无用功”。“无救济,则无权利”,登记错信息,伤害了公民的正当权利,就应该及时纠正,不能够人为设置不合理的前提。

  光明网指出,听任个人信息泄露,谁都可能是下一个“胡红岩”。与疯狂的盗取、交易相对应的,则是孱弱的个人信息保护与麻木的监管。此前有报道披露,公民个人信息可能被盗取的渠道与环节实在太多了,胡红岩自己始终想不通身份信息何时、如何泄露。其实,她曾在外读书多年,与社会有着不少接触,无论是学校、车站、银行,还是外卖等,只要是有收集个人信息权力的机构,均有可能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一环。当务之急,一方面必须要严厉打击,斩断个人信息交易的利益链条,尤其是对于外卖等拥有海量用户信息的互联网平台,必须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另一方面,负责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部门、机构等,也要强化内控机制,确保机构掌握的信息不会泄露。


  舆情观察

  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监测发现,类似身份信息被盗用,莫名背上案底的事件并非孤例。被冒用身份的当事人莫名遭遇盘查、讯问,有的升学、求职受到影响,甚至被单位开除。这些“冤案”常令当事人百口莫辩,长期遭受困扰。有的以警方查实、改正、道歉结束,也有的当事人申请改正遭遇程序障碍,工作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

  从2008年假胡红岩入狱开始,案底记在胡红岩身上长达10年。被冤枉的滋味不好受,多数网民表示同情,公检法机关陷入舆论漩涡,也消解了法治权威。如果说受当年的身份识别技术局限,没能调查出假胡红岩的真实身份,但当胡红岩提出异议,且有大量证据证明冒用身份属实时,有关部门仍不改正,特别是柳林分局称“案件从胡红岩身上删除了,不就等于盗窃案不存在了,谁来担负这个责任呢?也不符合程序”。网民从字面上理解,认为公安机关推诿责任,难免引发舆论质疑或误解。

  当然,公安机关纠结程序不无道理。如果能抓获假胡红岩,证实其真实身份和冒用事实,再加上证实胡红岩没有案底,就可以相互印证,形成一条更加完整的证据链,公安机关也不希望一错再错。但要注意的是,删除胡红岩的案底与抓获假胡红岩并不矛盾。胡红岩在证明自身的清白之后,相关部门理应迅速进行纠错,并对给其造成的影响道歉。

  监测到的新闻显示,长时间没有删除的错误案底,往往卡在取证、审核程序上。这提醒有关部门,对待负面记录必须审慎,有必要在制度层面加以完善,例如提高申诉程序的效率,将模糊的规定、时限、责任梳理清晰,造成的影响如何补偿等,出现错误也要勇于担当。这既是尊重个人,防止其权益受损,也是职责所系和对法律制度的尊重。

来源:张焕

作者:张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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