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舆情综述
李途纯1996年在株洲成立太子牛奶厂,2008年该厂发生债务危机,至2009年2月20日所欠借贷12.9亿元,其中民间借贷约1亿元。
2009年1月20日,太子奶与株洲市政府注资成立的高科奶业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者以“保护性租赁经营等方式拯救太子奶集团公司”。
2010年6月,李途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采取刑事措施,7月被批捕。而在2011年7月31日,高科奶业董事长文迪波因涉嫌利益输送被纪委“双规”,于今年4月因犯受贿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2012年1月20日,检方通报不予起诉的决定,李途纯重获自由。
2013年8月7日,李途纯将收集的证据再度以举报信形式递交纪委,矛头直指原株洲市副市长、现调任湖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文伟,指其乃太子奶冤案中继文迪波之后的又一真凶。
震惊国内外的太子奶事件究竟有多少内幕,或许连当事人的太子奶创始人、原太子奶集团董事长李途纯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叙述清楚,然而,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成功,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溃败,太子奶输在哪里?这引发媒体、专家的关注和热议。
二、舆情关注度
三、事件梳理
阶段一:事件爆发阶段
2010年6月14日,李途纯被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涉嫌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个月后,李途纯被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株洲市公安局统计,至2008年9月,李途纯采取货款准备金(即预付货款)方式,面向社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多达7900多万元,大部分没有归还。此外,2008年9月至10月,李途纯等人以公司或个人名义,用公司固定资产、个人股份为担保,采取签订借款合同、借条或协议,约定借款期限和高额利息每月10%至20%的方式,先后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高息借款5813万元。
太子奶出现危机后,株洲公安局成立了 “李途纯案”专案组,调查持续1年多。由于案件的复杂性,株洲市法院在与银行的协调会议上表示,对涉及太子奶的案子执行“三不”政策:不受理、不判决、不执行。李途纯在上个月以“违约”为由,表示要对高科奶业提起涉及3.5亿元的赔偿诉讼。“太子奶”债台高筑,其债权人包括海内外金融机构、企业和自然人。
总结:各方利益博弈格局:涉及到三方利益(如图)

阶段二:破产重组,高科奶业产权转变
株洲市委宣传部透露,2008年“太子奶”发生经营危机时,株洲财政资金联手企业,发放员工工资和支付紧急债务,株洲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市国投集团筹资组建高科奶业经营有限公司,对“太子奶”实行托管经营,保住了重整价值。
2009年1月,株洲市政府注资1亿元,成立株洲高科奶业经营有限公司,时任株洲市天元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文迪波,兼任高科奶业董事长,代行株洲市政府使命托管太子奶。
2010年2月1日,高科奶业已经在株洲市工商局进行了股权变更,高科奶业因此由“国有控股”变身“民营控股”,其法定代表人仍为文迪波。高科奶业的身份开始复杂起来。起初是“国企”,引进民营资本控股后,文迪波对媒体表示,高科奶业被其个人控股。
2010年7月23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湖南太子奶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通过竞争方式选定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为破产重整管理人。
2010年8月,高科奶业宣布“自负盈亏”经营太子奶资产,高科奶业完成了“有偿租赁经营”到“无偿经营”太子奶资产的转变。
李途纯羁押期间,文迪波和高科奶业实际上已成为太子奶破产重组的“惟一操盘者”。
2011年7月,文迪波被湖南纪委“双规”,后被警方正式批捕,最终获刑9 年。文迪波的“双规”更加证实了高科奶业从看牛人到卖牛人的利益运作过程。
总结:官办民企受质疑
李途纯涉案被拘1年之余,仍未有定论,据知情人透露,来自中央和湖南省的纪检等部门多次调查太子奶和李途纯案,但均被文迪波和有关部门事先准备的汇报材料搪塞过去。文迪波被“双规”只是撕开了太子奶事件的另一个口子:文迪波背后是否有更多的利益集团及地方政府强行介入民营企业经营的模式都将掀起一番新的波澜。
阶段三:太子奶案再发酵:李途纯实名举报原株洲副市长肖文伟
2012年1月20日,沉寂许久的太子奶集团传来一则消息:被拘禁15个月的李途纯无罪获释,恢复人身自由。
2013年8月7日,李途纯将收集的证据再度以举报信形式递交纪委,矛头直指原株洲市副市长、现调任湖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文伟,指其乃太子奶冤案中继文迪波之后的又一真凶,引发网友热议。
四、舆情焦点
1.政府干预
株洲当地有关方面为解决太子奶问题,采取了三个步骤:
第一是注资:政府从一家企业借款3000万元投入太子奶。可3000万元对于欠债数十亿元的太子奶来说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什么问题,而有关方面也很难再从其他地方借到钱。
第二是托管:当地有关方面注资1亿元成立了一家名为高科奶业的国有企业,由株洲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文迪波担任董事长。2009年初,双方签订协议,高科奶业对太子奶实施租赁经营,租赁期为一年。但一年期满后,高科奶业并没有向太子奶交还经营权,太子奶集团的核心资产由租赁经营变成当地有关方面强占,企业和股东的经营权、所有权被剥夺。
第三是启动破产程序:2010年6月底,株洲市有关方面宣布太子奶进入破产程序。
2.破产程序违法
太子奶的破产重组在程序上存在很大问题,不仅李途纯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其代理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在破产过程中多次致函破产管理人,却也没有发言机会,完全剥夺了李途纯在破产过程中程序及实体上的决定权,对其财产生吞活剥。
2013年8月18日下午,太子奶破产管理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首次发表严正声明:管理人在太子奶破产重整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维护了太子奶全体债权人的利益。
3.举报肖文伟为“太子奶冤案”的幕后黑手
(1)解析举报信:
举报内容 | 求证当事人秘书(王先生) | 专家分析(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 |
文迪波(曾任太子奶托管公司高科奶业董事长)与他人签1100万虚假广告合同,肖文伟是直接批准签署此合同的负责人,“在此合同的签署过程中多次参与吃喝玩乐,由于文迪波的顶罪,对肖文伟涉嫌的犯罪也无法深查。” | 有证人作证,但具体的证人是谁“还需要问老板” | 如果明知道这些合同存在欺骗性或其他违法行为还去批准,有可能会成为相应犯罪的共犯。但是是否构成犯罪,目前还无法判断 |
肖文伟在未经市委市政府集体批准的情况下,私自批捕李途纯等19人,造成2死多残,两名妇女因流产至今不孕。 | 当时肖文伟任专案组组长,具体的不太清楚 | 即使肖文伟是专案组组长,也无权批捕,对应案件检察机关的检察长有批捕权。如果没有达到批捕要求检察院却批捕了,错在检察院 |
肖文伟、文迪波涉嫌侵占民营资产。 | 有当时投资公司的员工写的证词为证 | 一般情况下租赁只会产生在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转让是否超越了租赁权,还要根据具体合同规定来看 |
肖文伟、文迪波涉嫌构成侵占罪,“肖文伟利用市政府及公安、法院的权力迫使李途纯签字,将太子奶无条件无代价赠送文迪波”。 | 这个也可能是人证吧 | 根据当前获得的信息,判断肖文伟是否构成犯罪还为时过早,可以根据这个线索深挖。 |
文迪波、肖文伟涉嫌渎职犯罪,肖文伟批准株洲政府注入高科奶业1.3亿元现金,“直接为他们个人目的付出5000多万,并没有用在太子奶生产销售上,而是用在买官卖官、人情报销”。
| 为什么要写举报信呢,就是因为证据不是很全,以举报信的形式举报,调查的责任就不在我们这边了。不是说没有证据,我不能确定是哪一些证据。李总比较清楚 | 通常情况下,一般的举报人很难获得被举报人犯罪的核心证据,只要是有相应的线索,作为举报是没有问题的 |
(2)官方回应
湖南省纪委:已关注到网上举报消息但未收到正式举报,湖南省交通厅新闻宣传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暂无回应。
律师:目前判断肖文伟是否犯罪还为时过早,需要相关部门根据线索深挖。
4.实名举报后,翟玉华解读太子奶案存三大疑问
其一,2009年12月15日晚,就太子奶与高科奶业租赁问题,肖文伟亲自书写补充协议,并以威胁、恐吓手段逼迫李途纯签不平等协议,债务推给李途纯。这本是太子奶与高科奶业之间的公司行为,为何经以肖文伟为首的公权力介入,就演变成了一场对民营企业的掠夺?
其二,2010年2月1日,高科奶业有全资国企变为由民营企业控股近70%,肖文伟作为太子奶工作组组长,能否拿出高科奶业变身为民营企业的法律依据? 文迪波代表着某利益集团,策划者通过高科奶业吃掉太子奶,太子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仍然还是高科奶业在牢牢控制着太子奶,直到文迪波东窗事发。
其三,2010年7月23日上午,李途纯专案组副组长凌娅就李途纯取保一事与专案组成员一同请示肖文伟,肖文伟当场明确拒绝。市公安局为何要请示副市长肖文伟?肖文伟身兼李途纯专案组组长、太子奶破产管理小组组长的法律依据又在哪里?
五、专家和网友观点
1.专家观点:
著名财经作家吴晓波:在我国的某些地方,以公权力的名义对私人资本进行剥夺,仍然是一个强大而不容置疑的“传统”。李途纯被释放仅仅是一个侥幸———他的‘无罪’恰恰是建立在对手“有罪”的前提下,对双方而言,这是一场“法罪错位”的残酷游戏。在资本归属、契约关系及法理上,没有人还李途纯一个公道。
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简爱华:任何一件事情都会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太子奶破产重组事件另有隐情的议论势必会对重整后的太子奶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对其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所以目前这一事件对控股股东的影响仅停留在经营层面。
中国行政研究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中国企业报》总编辑李锦: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企,经营活动不受政府干涉。优胜劣汰是市场法则,一些民企创立、壮大,一些民企衰败、垮掉,都是正常不过的事。热衷于权力参与或行政命令方式进入企业,说明了传统的计划或者命令经济的方式和方法在中国还很有市场。有些人用起命令经济手段来更加的顺手,这种行为方式在中国大地上还很根深蒂固;而市场经济的方式和方法似乎在很多人看来不那么直接和好用。很多人习惯于使用看得见的手,不客气地说有时就是喜欢乱伸手,乱插手,而不习惯于使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株洲市出现政府租贷民营企业现象,是中国这个决心建立市场经济体系的国家不应该出现的现象。
2.网友观点:
观点一:民营企业举步维艰
网易网友:民营企业夹缝中生存很艰难,政府各部门吃拿卡要公开索贿是常态,肖文伟故意制造的李途纯冤案,弄得李家破人亡影响极坏,至今也没见湖南纪委有所作为,两年前张家界有人网络实名举报张家界市长赵小明经济问题及其老婆开房企敛财,最后不了了之连个屁响也没有。
凯迪社区“足言”:李途纯是幸运的,幸运的是捡回了一条命,且被无罪释放。而同样被雀占鸠巢的吴英,至今还命悬一线。在中国,民营企业家是一种高风险职业。
观点二:李途纯活该
网易网友:在官员利用职权违法乱纪时没有及时搜集证据保护自己也是造成今天这个结果的主要原因。
标准群众:李纯途被搞活该,我认识一个人太子奶的财务经理,据说他们的假账是做了一次又一次,最后他们自己都搞不清楚了。
观点三:官员贪腐
新浪微博“童颜永在:六月飘雪天地寒,"太子"法人入班房,贪官一手遮天搞,文某掠夺太子奶,法人代表李途纯,无辜羁押两年冤,株州市长肖文伟,徇私舞弊为了财。
网易网友:纵观中国历史,每次改朝换代都是由于当局腐败残暴造成的。腐败是改朝换代的直接原因!
网易网友“豹眼看社会”: 现在官场上的腐败是一个大问题,大贪官庇护小贪官,小贪官给大贪官上贡,出了事,大贪官想尽一切办法为其开脱,实在开脱不了,就异地升迁,保外就医,所谓的官官相护,盘根错节,彼此笼罩,跟清末道光年间的官场差不多。
观点四:公权力下的权利
网友“近朱朱者赤“:权力介入利益就成了权利!
红网论坛:百姓不需要那么强势的政府,政府的手在各个领域都伸得太长了。政府官员能直接经营企业的体制就是操巿场经济的蛋的悲摧体制。
网易网友:现在有几个官员不是把手中权力当利己工具,专权滥权。
其他观点:
网友:他能举报说明这个国家还有救,这个国家或许还有希望吧!
网易网友:类似公开抢劫民营企业、甚至一把拿来的恶性事件,具有震撼性的,我至少听过三起!!!
凯迪社区“自田光誠6”:中国的商人们,看了这个,你觉得你可以置身世外、在商言商?
凯迪社区网友:法律并不是准绳,它是某些力量残酷斗争的产物,最终的结果,胜者合法,败者违法,就是这么个玩意儿。因此,你若没有那种力量,你就玩不起,法律就会置你于死地,这东西跟公平不公平没有关系。
六、媒体评论
标题 | 来源 | 时间 | 转载量 |
红网 | 2010-08-06 | 3 | |
中国经营报 | 2010-10-09 | 6 | |
中华工商时报 | 2010-10-20 | 4 | |
经济导报 | 2011-09-30 | 5 | |
新京报 | 2012-02-14 | 24 | |
法治周末 | 2012-02-22 | 3 | |
南方网 | 2012-04-02 | 5 | |
长江日报 | 2012-04-09 | 8 | |
新京报 | 2012-04-03 | 24 | |
腾讯财经 | 2012-02-21 | 5 | |
荆楚网 | 2013-08-08 | 1 |
七、舆情点评
2013年8月7日“太子奶案”又报内幕,其创始人李途纯实名举报株洲市原副市长、现湖南省交通厅厅长肖文伟,称其为“太子奶案”的幕后黑手。从2010年太子奶创始人李途纯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拘到今天,“太子奶案”不断引发各种舆论。
到目前为止,事情发展所涉及的内容和各方权益错综复杂,从舆情走势来看,专家和网民关注焦点已从企业、官员腐败上升到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的纠葛上。回顾国内一些企业的兴衰,经常能看到一种现象:创业、快速发展、膨胀、扩张最后出问题,同时,一些企业家开始身败名裂甚至锒铛入狱,而背后总能牵扯出一些政府官员。而此次舆情事件重要性在于,它不仅仅触及到了官商合谋的领域,而且揭示了当下民营企业艰难发展的困局。
太子奶事件中,政府部门从考虑当地经济角度出发,本着援助之心去扶持和托管太子奶企业,其本意是好的,但过度参与企业管理甚至想将企业据为己有,这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在当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道路下是行不通的,民营企业的兴衰应由市场经济中的优胜劣汰来决定,如果政府部门一味忽略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将权力转为权利,其方向与社会主义改革方向背道而驰,结果只能是自毁前程。
针对目前关于李途纯实名举报肖文伟一事,无论案件中的举报内容真实与否,笔者认为相关政府部门应及时作出回应并立案侦查,而不是用“未走程序举报”的理由来搪塞公众,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本着法治的精神以及市场经济的规则来解决问题,平息舆论。
来源:张钰婷 曹梦辰 彭梦汝
作者:张钰婷 曹梦辰 彭梦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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