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先生《别把舆论监督演绎成舆论宣泄》的评论文章(7月2日《中国青年报》),总结了反腐败中对官员落马前后的舆论现象,认为对官员落马前的舆论监督,是脆弱且软弱的,而集中、狠踩落马后官员的舆论监督,是“臭不可闻丑不忍睹”的。对现行舆论氛围和舆论监督现状表达了不满,提出了“别把舆论监督演绎成舆论宣泄”的忠告。
笔者以为,将落马后官员的舆论监督方式,普及使用在不落马或者落马前官员身上,也是一种舆论宣泄,甚至是极度不理性的情绪化宣泄。
大家应记得,有电波怒汉之称的著名电台主持人万峰,不仅在他的《伊甸园》节目中,语言犀利,而且,一次做客杭州电视台某节目时,针对富阳市停车乱收费问题,炮轰富阳市发改局物价监督检查分局局长袁高亮,“你不知道当什么局长?你不好好为人民服务,就下去,滚蛋。撤你的职!”这样的舆论监督,够狠够厉害吧,可袁局长当场挂断电话,让在场的主持人和嘉宾都很尴尬。
对官员的舆论监督,一个是方式问题,一个是对方能不能听得进、接不接受问题。对已经落马的贪官污吏,打倒在地仍要踩上一只脚,对其表示出强烈的愤慨,不是“墙倒众人推”,不是“报复性起底”,也不是舆论监督的“臭”和“丑”,而是对政府依法查处落马官员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这或许是舆论宣泄,但因其既有利于案件“速战速决”,也有利于督促和警示在职官员增强道德自律和依法行政,存在比没有更值得期待。
而在纪检、司法机关未对官员实施双规、调查、审查、起诉前,舆论监督如果集中精力,“群起而攻之”,却值得注意。这似乎可以定性为不正当的舆论监督,涉嫌污辱、陷害在职官员,涉嫌侵犯其个人名誉和人格尊严。这不仅让官员很难堪,也可能影响官员的正常工作,扰乱行政机构的工作秩序,还有可能“打草惊蛇”,或使廉政为民的好官不想当官、当不长官。这样的舆论监督,同样是舆论宣泄,但有害无益。
现实中,权力制约和影响舆论监督的情况的确存在,这可避免舆论监督超越行政执法权力机构对官员的认定和调查。曹文作者是看到了舆论监督对在职官员的作用有限,以唤起更现实、更强有力的舆论监督,这样的想法是没有错的。但是,如果媒体将其视为舆论监督的障碍与羁绊,则是放大了舆论自由的权力,误解了舆论监督的内涵。
如今,由于网络的发展和网民人数的增加,即使公开媒体在舆论监督时不敢为、不方便,微博、论坛、跟帖等方式,也会代为履行舆论监督。这种曲线式的舆论监督,很有火药味,比针对官员落马前的舆论监督,有过之而无不及。这说明,对落马前官员的监督,不是不可为,也不是没有为,而是要选择什么方式、什么时机进行。而建立在舆论自由和政治民主基础上的舆论监督,要实现真正独立、权威,完全摆脱指导和领导的舆论监督,有些理想化了。
如何运用舆论监督的权利,如何做好舆论监督,也不能简单地套用国外的舆论监督方式,期待国内的舆论宣传环境与国外一致。政府高层对舆论监督是十分支持的,“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是最好的证明。自古以来,儒家的中庸思想根深蒂固,这也会影响并形成我国特有的舆论监督方式。在既能让官员同意,又能让官员接受,也能达成官民同欲的社会氛围和环境下,完成舆论监督,且舆论监督不至于被报复、阻挠,应该是理性而又理想的舆论监督。
所以,不论是对官员落马前的舆论监督,还是对官员落马后的舆论监督,也不论是脆弱、软弱的舆论监督,是集中、狠踩的舆论监督,甭管它是不是舆论宣泄,只要能够实施,监督有效,就应当予以鼓励,没必要顾及许多。
来源:卞广春
作者:卞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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