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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团腐败“毒瘤”还需监管“利刃”割除

来源:陈菲扬 作者:陈菲扬 编辑:redcloud 2014-05-29 14: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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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谋取私利,江西萍乡市湘东区陶瓷工业园园区干部、镇长助理、村委干部三级勾结,在征地丈量、签订协议过程中,虚报征地面积10余倍,大肆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人民日报)

  新型城镇化建设,对土地的渴求是不言而喻的,土地越来越值钱,会产生财富效应。毫无疑问,农村征地补偿款归村民所有,确保农村征地补偿款归村民所有,并引导好村民用好这笔钱,有助于村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然而部分存款却打起了补偿款的主意,现在又增加了一个“村官借拆迁集体贪腐”。笔者不禁要问,3级干部抱团骗补偿款何以得逞?

  毋庸讳言,侵占农村征地补偿款的黑手多来自一些村官,根本原因在于:对“村官”的监督失控、监管缺失,农村征地补偿款发放、使用缺少必要的监管,有时仅凭“村官”一枚公章,就办理了拨付手续。同时,村级组织职能繁多,公务、村务、党务难分,造成主体难分、罪名难定、管辖权无法明确的境况。本案中,3级干部“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监管怎能不成灯下黑?

  这起典型的案例提醒我们,随着新型城镇化时代的道理,对于村官的监督管理必须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一方面,我们应该建立专门针对村官的制度法规,村官是管理村民的官员,但又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队伍,往往容易逃离我们正常的制度监督之外,因此,我们必须建立专门针对村官的制度法规以及监督机制,把村官纳入监督对象,给村官的权力上一把锁。

  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完善村务工作的公开透明工作程序,尤其是在征地过程中,必须完善机制,笔者认为最少应该包括三个内容,之一,建立征地程序清单,征地过程上墙,接受村民监督;之二,建立征地村民代表议会制度,就是征地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同意,不能村官一人说了算;之三,建立征地赔偿公开机制,就是征地赔偿款从政府支出到落实到村民手中进行全程跟踪,防止支出多,落实到村民手中的少的现象滋生,如果产生差距,必然是村官腐败。

  须尽快完善村官权力运行监管体系,多给他们戴上几个“紧箍咒”,让群众尽享实惠,真正实现“我的利益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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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菲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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