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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卖甘蔗老人死亡事件舆情分析及应对建议

来源:白杨波 作者:白杨波 编辑:redcloud 2014-03-24 13:01:2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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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情经过及回应情况:

  1、9月29日16:36,新浪微博网友@Ay_依爆料称:@三湘都市报@益阳市公安局今天下午约15:30到16:00,益阳市资阳区桥北家润多对面又惊现城管逼死山东七旬瓜农一事,城管已肇事逃跑,近日全国各地城管打死人的事情屡见不鲜,我没想到我的家乡竟也会发生这种事情,我真心希望大家能用良心检讨社会。

  17:34,新浪微博网友@稗官野记发微博称:“今天下午,湖南益阳市桥北汽车站附件一卖甘蔗老人和城管引发冲突,老人倒地死亡。”该微博迅速引起微博网友的关注。截至到9月30日10:00,该微博共转发24608次,评论18448次。短短的几个小时内,新浪微博上已有700多条相关博文。

  2、随后,益阳市城管局辟谣称,据微博网友爆料:“今天下午有多名网友爆料在湖南益阳桥北汽车站十字路口附近,一位卖甘蔗的大爷和城管引发冲突,离奇死亡”的消息。经我局查证:微博网友上传现场照片上的执法车辆非我局车辆,我局无工作人员参与此事。特此说明,请各位网友不要以讹传讹。并配有现场图片。

  但该微博随即遭到网友的质疑。

  @邓飞:益阳城管公开声明,和卖甘蔗老人死亡无涉。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请益阳方面迅速公布更多信息。

  @杜楠视点:益阳市城管声明:现场照片上的执法车辆非益阳城管车辆,益阳城管无人参与此事。难道是外地城管跑到益阳地盘上执法?或者有人冒充城管执法?

  @杀狗大夫:蔗贩被湖南益阳城管打死。@益阳市城管执法局辟谣与城管局无关,官媒狡辩是“市容监察员”与店主争吵中死亡。市容监察员和城管有区别吗?请看2012年湖南省柳叶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公开招聘市容监察员的公告。http://t.cn/zR7CuvC

  @辣姜:不信谣也不传谣,但这并不影响须弄清谣源和真相!今天下午媒体说是益阳城管打死了小贩,而益阳城管官博又说连现场的车都不是他们的;我非好奇,只是觉得这事儿如果不弄清,上述的两种声音会引发无数种猜测,会把爱操心的人憋疯,会让天下的事儿变得匪夷所思,会让国家出台的那么多清网政策变成画皮……

  29日晚,益阳城管局发布的该条微博已不见踪影。更加引起网友的质疑

  @宜丰之家:就湖南益阳城管局删除辟谣微博一事加深了这样的看法:官方辟谣代表确有其事、官方的话等于谣言、官方不尊重人、官方只知道吹牛和篡改事实。更深刻记下的结论:官方不得好死,必须换人类来管理不能让畜生横行霸道。

  @张郁的微博:经查,昨晚湖南益阳城管局的辟谣微博已经删除。而此微博在删除前转发量已经超过500。如果执法车辆真的是从火星上赶到益阳执法,那么,制造这个谣言的发帖人应该被抓;如果已被删除的湖南益阳城管局的辟谣微博涉嫌用谣言掩盖真相,那么,城管局发帖人应该被抓。

  @jsm528: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简介http://t.cn/zR7jFDC【益阳市城管局官方微博删除辟谣微博找到注解】

  3、与此同时,纸媒以及网媒反应迅速。29日21时许,《法制晚报》、《新华网》、《中国新闻网》等纷纷发文,报道该事件。舆情迅速发酵。

  4、9月29日21时许,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过资阳新闻网发布通稿,称9月29日下午3时30分左右,资阳区环卫处3名市容监察队员在资阳区长春西路果之鲜水果超市外进行“门前三包”劝导时,超市店主父亲许立忠(62岁)从店内出来,与市容监察队员发生争吵,突然倒地,不省人事,其水果超市旁一诊所医生对其进行了急救,待120医务人员赶到时,确认已经死亡。公安机关对该事件正在加紧调查处理中,涉事相关人员已被有关部门控制。资阳区委区政府对该事件高度重视,表示一定要查清事实真相,做好善后工作,对涉事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舆情走势

  1、微博走势


  从上图看,16:36开始爆料,短短的几个小时,迅速发酵,并在29日的21:00发展到舆情高峰。与此同时,微博的舆情发展态势与网媒呈互动态势。虽然在晚上,纸媒不能迅速介入,但此时的网媒如新华网、中国新闻网、以及各大门户网站等迅速关注,纷纷在21:00报道转发,迅速放大舆情,使得微博上呈现出21:00的舆情高峰。以后,舆情慢慢缓和,一来已到就寝时间;二来无新的次级舆情爆发。

  第二日,舆论继续关注此事件,并形成一个小高峰,原因在于8点以后,人们开始工作、上网;而且发现前一日益阳城管局发布的辟谣微博已被删除,更加引发网友质疑。

  2、媒体关注度


  从该图来看,微博的关注最高。一来该负面舆情是由微博爆料而出;二来微博传播速度非常快,在舆情事件前期往往占据主导地位,在纸媒、网媒介入之后,舆论的引导权逐渐从微博移出,但微博仍有很大的影响力。事件后期,媒体往往会有后续报道以及评论。因此,益阳官方在以后的宣传引导方面,应该重视纸媒以及网媒。


  三、舆情反响

  1、目前媒体仅有事实性报道,还没有评论。

  2、网民对此事反映强烈,各门户网站的新闻跟帖区、新浪微博等都有大量评论、留言。大部分为质疑、辱骂的激进评论,其它主要诉求如下:

  A、如果确实是被打死,要求判其死刑。

  @陈小小沫:啥都不说了,有本事判打死人的城管死刑呀~判呀,判呀~

  @钟琦就是超浓的茶:城管判死刑吧!不然怎么对得起法官!

  @默默2214:不判死刑对不起老百姓!

  B、将此事件与夏俊峰案联系起来。

  @小五bingo:法律就是天平,既然小贩夏俊峰被判死刑;这次天平的另一端是否也要判死刑?否则天平倾塌,法律还不如厕纸。

  C、求更加详细的细节以及真相。

  @LinHomage_天王州御庭杭:事实求证。而且求详细细节。

  @外星人的泪:等待尸检结果。

  @透路社中文微报:一、老者出门突然死亡,为何控制市容监察人员,不打自招?二、市容监察主管单位名称为何?与城管什么关系?

  @迷迷啊迷迷:城管队员和市容监察队员是一回事么?

  网易广东网友:媒体是相当克制的。但是你见过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城管和摊贩没有动手,城管突然倒地死亡的吗?为什么倒下的总是摊贩呢?不要低估普通人的智慧。

  D、建立个人诚信体系,提高执法成本。

  @阿呆的仰望:建立诚信体系已时不我待!加大不诚信违法成本,将城管和维稳经费拿出建立全国联名诚信系统,触犯者录入系统在医疗教育保险养老提高成本,小贩监督城管,发现违规行政免职,录入不诚信系统,城管监督小贩不实行罚款,取缔腐败土壤,只录入小贩身份证。相互监督减少悲剧,创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和谐大家庭。

  E、对删微博表示质疑。

  @MAX808:益阳城管删微博了,要无耻就无耻到底啊,删毛线啊!

  F、其它。

  网易网友:越来越多的人不分是非了……首先这次事件中并没有报道是城管参与,这么多人就跑来骂城管,好像只要出现了城管就一定是他们在干坏事一样,其次,这次事件中并没有肢体冲突,至少目前看来老人就是发病猝死的,相关人员的责任有限……而且别人实在劝导,也没有粗暴执法了。

  网易山东网友:市容监察队员?不就是城管吗!临时工作人员?临时工而已!


  四、前阶段应对不足之处

  就网民的反响来看,益阳市政府相关部门有主要以下几点不足之处:

  1、城管局回应不够谨慎,为了追求回应速度而导致回应的失误。建议快速的初次回应少下肯定性或否定性结论,多一些求证的态度和诚恳的态度。

  2、在30日凌晨的某个时间,城管局的回应微博被删。这种做法更不可取,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前车之鉴。一来现在微博上已流行针对舆情事件进行截图,覆水难收,证据早已转发至微博的各个角落了;二来删微博无疑承认就是城管局干的。

  3、危机公关团队不统一。先是益阳市城管局辟谣,后是资阳区政府新闻办发布通告。短短几个小时内,两级部门发出的声音并不一样,甚至矛盾。

  4、资阳区政府新闻办的通稿中的“突然倒地”与临武城管案如出一辙,早已被舆论所质疑,此时再用,容易刺激网民的情绪。


  五、应对建议

  1、尽快调查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回应网民的质疑。包括事件的详细细节、老人怎么死亡、市容监察队员与市城管局的关系、处理情况等。

  2、继续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控,特别是微博、贴吧、论坛里的新细节、信息的曝光点,应加强监管,防止次级舆情的发生。做到事件新的进展和信息都由益阳市相关部门发出。对于省外都市媒体进行的采访,仅仅是一家之言,并不能作为证据。益阳市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更具权威性,也更要经得起推敲和质疑。

  3、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如确实是监察员所为,该赔偿的赔偿;如不是监察员所为,也可适当送去慰问金。

    4、针对大多数网友为非直接利益相关方,且情绪较为激烈,处于非理性的状态,益阳相关部门一定要保持克制、理性,用证据、事实说话。并用事件的进展等信息公开浇灭网民的非理性之火。

  5、10月1日为十一长假第一天,网民关注度会有所下降,可以利用此节假日机会,慢慢淡化该舆情事件,但不能太过,以防止激怒舆论。

  6、增强公安部门发挥应对主体作用,政府相关部门转入背后,将官民冲突事件转化为一般性刑事案件,淡化城管、商贩的概念,以法律的规则来处理此案,赢得舆论的好感。具体操作,市公安通过官微和官媒随时发声,报道案件的进展,现场侦察情况、嫌疑犯的位置等情况(微博的语言简短、发布频次要高,但要防止微博前后逻辑矛盾),案件的性质也最终由公安机关发布,并最终进入法律诉讼阶段。

来源:白杨波

作者:白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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