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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式举报引热议

来源:慕策 作者:慕策 编辑:redcloud 2013-11-06 17: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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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亳州市利辛县国土局干部周文彬实名举报该局局长于强涉嫌贪污受贿。周文彬称自己曾参与单位贪污行贿。“要么我进监狱,要么他进监狱,我对这次举报很乐观”,在发布题为《致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孙爱民同志的一封公开信》的微博后,周文彬表示。网上舆论对此众说纷纭。


    一、舆情关注走势






    二、媒体评论


    1.“自首式举报”的启示


    “自首式举报”也是“网络反腐”、“媒体反腐”的变种。一旦公布于网络,获知于媒体,不仅举报力度被无形放大,反腐机制启动的力度、速度也如影随形,可谓朝发夕至。如周久耕的天价烟、杨达才的天价表,又如雷政富的不雅视频。周文彬用“自首式举报”,刷新人们举报贪腐方式的新认知,不过是想将“自首式举报”发酵为网友、媒体竞相关注、转发、报道的对象。“自首式举报”对于官方的启示,就是更好地利用“民意反腐”这个平台,提高反腐的效率。


    2.“自首式举报”考问反腐启动速度与力度


    “自首式举报”也是“网络反腐”、“媒体反腐”的变种。现实中寂寂无名、默不作声的实名举报,往往道阻且长。一旦公布于网络,获知于媒体,不仅举报力度被无形放大,反腐机制启动的力度、速度也如影随形,可谓朝发夕至。这是一个悲哀。反腐机制的启动,本来应该以反腐线索的到达为触发点,而非网络民意汹汹。然而,反腐机制的不畅、被举报官员的阻挠、独立第三方调查机制的缺失等,逼迫举报方式不得不五花八门、名目繁多、曲径通幽、“曲线救国”。


    3.“自首式举报”能否为“民意反腐”提速?


 在媒体的追逐和舆论的声讨下,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派工作组调查,可以说,“自首式举报”倒逼制度反腐走出了第一步,而更多的“线索”能否“浮出水面”还试目以待,然而,笔者认为,周文彬走的“不寻常”反腐路透出的无奈和和悲哀,让人反思:当官方举报机制的不畅甚至遭遇隐形权力的“插手”,谁来“给力”民间反腐?“自首式举报”的新颖提法为这封公开信聚焦了更多的关注,媒体的“发酵”以及汹涌的民意,让执法部门“提速”出击,然而,笔者更希望,这封公开信能够成为一贴“清醒剂”,让纪检部门继续挥出“重拳”,同时,畅通“民意反腐”平台,用健全的制度为其护航。


    4.微博直播自首式举报 狡黠自保


     若举报被证实,则它同时也警示窝案局中人,一定要做到天衣无缝,利益均沾,俗话说:槽里无食猪拱猪,分赃不均狗咬狗。多少洪福齐天、运交华盖,就坏菜在后院起火窝里斗。只是,你能摆平吗?你能永远只手遮天吗?你能有足够的赃款赃物堵住小弟们贪婪的嘴吗?你大人物能淡定面对一个小人物“我死你也活不好”之类的威胁吗?当独吞不好办,共沾有风险时,你是否该叹一声“悔不该”。


    5.“微博自首”让反腐举报尴尬


 对于引发公众热议的“微博自首”事件,现在需要做的不是收拾残局,相反,“微博自首”只是又一起网络反腐的开端。接下来公众关注的是,“微博自首”事件中被举报的那些主角们,他们是否确有周文彬举报的腐败事实?这起闹得沸沸扬扬的事件,是一个舆论焦点,但更重要的是一个反腐焦点,周文彬的“自首”式举报会不会再次石沉大海?这肯定是公众心中不去的疑惑。


    三、网民反应


    @ slzmn:反腐要彻底。要冲破条条封锁线,将腐败分子彻底击垮。

    @ 刀尖舞者999:应当大力鼓励这样的自首式举报,对此人应当大幅度减轻处罚。

    @ 奇石: 连官员举报都这么难,不要说无权无势的老百姓。

    @ 新变化大法师:好样的,支持你,希望国家能善待这样的英雄。

    @ 罗飚:应该给予回复。不管是误会还是确有问题,都请安徽国土厅积极给予说明。

    @ Newlife11_:作为政府官员,能不顾个人安危,实名举报上级违法行为,实属难能可贵,值得提倡。——密切关注中。

    @ croforder:目前体制下,举报都是困难事情,举报人面临不测。向省厅举报并不安全,因为无法保证它是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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