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平南县公安局网监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网民石某在腾讯微博上发布信息称,“特大新闻,一家十三口惨遭灭门,元凶在逃”,文字还附加两张拍有警车、警察的现场照片。此外,石某与其他网民互动留言。记者从广西贵港市公安局了解到,该男子因在网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一家十三口被杀可是个大案子,看到微博的群众们立刻吓得紧张起来,然而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原来这是石某的恶作剧,他们家的13只鸭子被别人家的狗咬死了,为和他人开玩笑,石某拍了两张有警车和民警在场的照片,并在腾讯微博上发布。警方认为此信息属无中生有,石某发布夸大、扭曲事实,捏造虚假信息,误导群众,造成社会心理恐慌,扰乱社会正常跌序,对其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次石某在网上捏造没有事实根据的图片与文字组合并向他人传播,构成散布谣言,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该依法受到制裁。
也许有人会质疑警方大惊小怪,“小题大做”,这不过是个恶作剧而已,应该允许公民适度娱乐,这样,生活才会更加丰富多彩。但是我认为在这个信息快速传播的E时代,如果放任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泛滥,三人成虎,假的也能变成真的;如果放任这种虚假消息的传播不管,积少成多,集腋成裘,最后甚至会给整个社会带巨大的信任危机。到那时,说不定我们要花费多到难以想象的巨大精力来澄清这件事呢!
言论自由是公民的权利,也是责任,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学会慎用。不要总以玩笑的形式制造新闻,也许你的初衷只是自娱自乐,但是当情况无法控制时,损害的将是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也许此次的处罚有些过重,但是在这个网络环境亟待优化的今天,这样的“杀一儆百”说不定会给谣言的制造者和传播者们提个醒,制造谣言有风险,传播谣言需谨慎!
来源:高世鹏
作者:高世鹏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