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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四只环境污染的“鸡”能否警示众多的猴?

来源:姜文来 作者:姜文来 编辑:redcloud 2013-07-09 20: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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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以来,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已侦破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12起。公安部最近还公布了四起环境污染重大案件:云南昆明“牛奶河”污染案、河北廊坊部分电镀厂非法排放电镀废液污染环境案、湖南株洲佳旺化工公司非法倾倒化工废液污染环境案和山东邹平乾利公司非法处置工业渣土污染环境案。(7月9日新华网)

  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开始实施,《解释》界定了严重污染环境的十四项认定标准,此标准明确具体、操作性强,既能体现从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立法精神,又能有效解决此类案件办理中取证难、认定难等实际问题。这次之所以公布四起环境污染重大案件,在我看来,是在杀四只环境污染的“鸡”给众多正在污染环境或者潜在污染环境的“猴”看,让他们清醒地知道,环境污染是没有好下场的,必须进行收敛或停止,否则依然我行我素,触动法律的底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其警示意义大于案件的本身。

  这四只环境污染的“鸡”能否警示众多的“猴”,有待于进一步观察。根据以往的经验,暂时会起到一定示范效应,但这示范效应能否扩展,持续地让众多的猴心有顾忌,从此与环境污染绝缘,还真的不好说。开始杀鸡给猴看,猴会害怕有所顾忌,当猴看杀的鸡太多了,猴也适应了,不仅不会害怕,而且去欣赏杀鸡,这时候杀再多的鸡也达不到开始预想的效果。尽管如此,开始杀这四只鸡还是有价值的,它是一种标志,标志着法律对环境污染罪全面开战,不只是口说,而且落实到实处,真抓实干。环境污染罪的利剑高悬在环境污染者的头上,随时可以落下来结果环境污染者的“性命”,它为环境污染者准备好了“棺材”,随时可以将环境污染者装进去,清理环境污染者的“罪孽”。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环境污染非常严重,已经到了不严加治理难以向人民交代的境地,威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再继续污染下去,我们的民族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危机,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而是严酷的现实:一个个癌症村不间断出现,种出的粮食含有重金属不能做饭,呼吸着污浊的空气期盼一股风吹来蓝天,面对着严重污染的江河湖泊散发着臭气,这些实例无声地告诉我们,环境污染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了,不能再污染下去了,必须拿出铁的手腕来遏制!法律之剑就是刺痛污染者胸膛的利器,对环境保护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

  但我们也必须深刻地知道,严惩环境污染者属于“末端治理”,是对环境已经造成严重损害者的惩罚,但无论惩罚多么重,都已经造成了环境的恶果,对已经造成的环境和经济损失难以挽回。另外,即使法律之剑高高悬起,面对着巨大的利益诱惑,依然有不顾一切地冒险者以身试法。大家都知道贩毒是死罪,但贩毒者屡禁不绝;贪污要坐牢,严重者可以判处死刑,但贪者层出不穷;根据《刑法》的规定,环境污染罪最重判10年有期徒刑,其惩罚同上述两者相比要轻得多,所以在利益诱惑面前勇闯环境法律底线者必大有人在,我们还得想办法斩断环境污染者的黑手。

  环境污染治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严惩环境污染罪魁祸首只是环境污染治理的一环,杀四只环境污染的“鸡”并不能根除环境污染的犯罪,建立环境污染的预防体系,并且建立起其高效运行机制,才能逐步摆脱环境污染的困扰,我们的环境才能慢慢“高枕无忧”。

来源:姜文来

作者:姜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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