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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断尘肺病人索赔权 乡政府遭媒体网民狠批

来源:综合 作者:综合 编辑:redcloud 2013-07-07 15:55:1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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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9年至今,河南省登封市君召乡26名从事矿石粉碎生产的工人先后被诊断为尘肺病。他们中的许多人为得到4万元至5万元的救助款,把对用工方的索赔权和追诉权“卖”给了乡政府。病人依法维权的道路全部被阻断。

  对此,乡政府司法所所长刘智伟表示,今年3月,乡领导对协议中的欠妥条款,已予以纠正并道歉。但因企业法人无法找到,许多问题难以解决。

  据红网互联网舆情监测系统显示,截至7月7日15时,该话题的网络关注走势如下:

 

  媒体评论

  买断尘肺病人索赔权 救助还是维稳?       来源:财讯网

  从这个角度来看,所谓“买断索赔权”协议只不过是维稳手段。近年来,突发事故、群体事件发生之后,由政府方面来主导善后的“赔偿”,几乎成为一种通行的模式。这种模式不用走司法程序,看似效果立竿见影,其实是将政府从可能的监管不力的间接责任,推向受害者的直接对立面。而且地方政府往往会动用公权软硬兼施,迫使受害者、家属就范,更加激化了官民之间的矛盾。

  买断尘肺病人索赔权何以成了关怀     来源:红网

  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统筹、大病医保、工伤赔偿都不能给予他们救济,他们除了借贷就是等死,一切都为时已晚。这时政府再出面给无力救治又走投无路的病人及家属一笔抚慰金,让他们封口,就维稳成功。可惜强压下去的矛盾酝酿着爆发,掩盖的政府不当行为只会加剧撕裂官民关系。所谓以人为本,绝非牺牲个人获得一本万利;所谓社会和谐,也绝非消除异声达到表面统一。“封口费”式的维稳绝不罕见,但在网络微媒体时代,舆论声潮一触即发,这么做只会弄巧成拙。

  “买断索赔权”是政府职能错位        来源:新京报

  “买断索赔权”协议是荒唐的,揭示了当下政府角色错位的问题。首先,政府不是尘肺等职业病的直接责任方,钱应该是由相关企业出,而不是由公帑支付。其次,身体损害的侵权之债属于人身权利的一种,不能像普通债权那样“转让”他人,因此这个协议本身就是非法无效的。

 

  网友回复

  1、滥用职权,藐视法律,应该严惩。

  腾讯网友“大花”:索赔权是法律赋予的个人的生命权,河南乡政府这些执权的人,连一点法律知识都没有,怎么能做到乡级干部的?再让这些人执权,迟早国家宪法行使权也要被他们买断。我的头儿们,恳请你们把干部队伍中的垃圾清理一下吧,让人民生存的环境更纯洁一些吧。

  腾讯网友“杜康至淳”:该乡政府领导难道不懂法吗,说不懂是骗人的。乡政府根据那一条政策规定,买断农民的索赔权?国家法律何在,公务人员的形象何在,党群关系何在。这样的公务人员应严查,应受到法律严惩。多年来该乡政府的做法上级主管领导是否有渎职之嫌呢。

  2、质疑政府在处理该事情上不作为。

  腾讯网友“淹死的鱼”:企业法人是无法找到还是不想找到或者是不敢找到?乡政府为什么要替企业和伤者签了结协议?

  新浪网友“会飞的土豆宝贝”:"但因企业法人无法找到,许多问题难以解决",根本就是不想找吧!

  3、其它。

  腾讯网友“玛米吉可“:真的,假的,假的,真的,太多太多相类似事件人们都麻木了。

  腾讯网友“永恒的瞬间”:当他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用一笔现款来引诱他们(还要很久后才拿到钱),买断索赔权,这不是趁火打劫吗?

  新浪网友“一杯酒不了情”:由于政府领导的违法行为!至史劳动者在患上职业病后不能得到有效救治、至1人死亡、20多人以到晚期、面临死亡、20多条生命被变相谋杀!现在又说以纠正!怎么纠正?20多条生命眼看就要死亡、请问怎么纠正?

来源:综合

作者:综合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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