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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铁再现“凤爪女” 真假身份惹争议

来源:杨瑾 作者:杨瑾 编辑:redcloud 2016-01-04 16:40:4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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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件概述

  1月2日,网友@辉太狼养个小辉辉在微博上爆料称:当天17时40分,在上海地铁2号线南京西路站上车后,发现身边一名女子在车厢内吃泡椒凤爪,并把骨头和残渣随意扔在地上。面对周围乘客的指责,这名女子不仅毫无认错之意,而且态度恶劣,并拿出手机与爆料者对拍。随后根据上传的视频,有网友指出这名女子长相酷似三年前在地铁上吃凤爪的女子,因此网友猜测此次不文明行为是“事件重演”。

  在被网民“人肉”后,该名女子小提琴老师的身份曝光。与此同时,她参加某相亲节目的经历也被网民扒出。随后有自称为该女士的网民发微博致歉,并自称因此丢了工作。但是奇怪的是,该身份不止一人认领,微博昵称为@王若杨王老师和@王若杨Cindy均称自己为王若杨本人,一时间真假难辨。

  对于在车厢内吃凤爪并胡乱丢弃的行为,上海地铁方面予以回应,称在地铁车厢内不应饮食,更不应该乱扔垃圾,并对此女子的不当行为予以谴责。与此同时,对网友的“炒作”质疑,官方回应因为无法看出商业目的何在,因而难以判断。

 

  二、舆情关注度

  截止到2016年1月4日下午14时,话题#上海地铁凤爪女#位于微博热门话题第14位,搜索次数达47876次,阅读量1.1亿,有4.9万网民参与话题讨论。在人民网官方微博@人民网所发布的该事件的微博,转发9386次,评论19406次。百度新闻上相关新闻达779篇。

 

  三、舆论观点

  (一)网民观点

  1、质疑该事件为商业炒作

  网友“鹘鹰”:一看就是炒作。网友“W1”:说不定是鸡爪子的商业竞争对手,故意做的。网友“丑石羊”:联想手机广告。网友“城上高楼”:个人炒作,联想赞助。网友@隔壁家二猴子:是手机广告,还是凤爪广告,还是这女的想火。@兔爷Alice:怎么每次一有新闻主人公就马上开微博了?炒作还是冒充的呢。

  2、认为事件的发生与地铁工作人员失职有关

  网友“末人甲超人乙尼采boom”:就应该找列车员检查是否有人在车厢里面饮食,南京就有这样的检查。网友“吕赣”:上海地铁既然公布了地铁上不应吃食物的规定,那么对此等恶劣的表演者,实际已侵犯了上海地铁乘客须知的规定,上海地铁的作为是什么?如何维护地铁的秩序的呢?微博用户@Charlesliubz:台湾有地铁工作人员巡视检查,一经发现乘客在地铁车厢内吃吃喝喝,罚款!北上广深津鲁豫应率先试行。

  3、对于是否该曝光女子身份的舆论争议

  网友@上帝的弃儿72:支持曝光她的人。她想火就让她火呗。这个素质,她所在的单位赶紧劝退她吧。微博用户@五月天的木棉花:挡着脸干吗,还怕见人了?网友@我叫彼得鲁什卡:网络暴力太可怕。@酒狂陈少侠:我有些同情她了,虽然她做的不对,但和一些大奸大恶相比,用这么强的舆论力量搞她,是不是有点过了。

  4、谴责该女子的行为缺乏素质

  微博用户@简单姐姐66:浓妆艳抹盖不住内心的丑陋。微博用户@水瓶儿兔子:没素质还可以这么有理……网友@相顾无言_默:几岁孩子都知道不可以随地乱扔垃圾,你连几岁孩子都不如?网友@喜欢就得表白:真没素质,书都白读了。@祺-小七:为人师表还这么没素质,她的道歉我是一点都没看出来,像这种人就不应该当老师免得影响下一代。

  5、对微博上自称当事人身份的质疑

  @_杨克蕾儿:冒出来两个微博,第一个出来道歉,第二个否认视频里的是她只是和她长得很像。那么问题就来了。到底谁是真的。@-赵敏君:假的要死。这个肯定不是她发的,这人明明是用联想手机,发出来是iPhone6。@姐丶不温柔:她的微博就一条,刚开的吗?还是把以前的都删了?@朵児oO:假的吧?她从哪认识骂她的人?还能发律师函?

  (二)大V观点:对女子不当行为的指责

  @作家崔成浩:无论发型多么靓丽、衣着多么光鲜,如果没有一颗美丽的心灵,不积极遵守公共道德,面目总是那么令人憎恨。@富敏荣律师:不仅仅谴责,还要依法处罚!@司马南:名副其实的死磕派。@蓝鲸财经记者工作平台:您的行为,实在是有悖于音乐那优雅的精神。早日改过吧。

  (三)媒体:呼吁全面建构社会公德、提升个人素质

  齐鲁时评《戴先任:需要“文明围观”对付“上海地铁凤爪女”》、《女子地铁吃凤爪飙脏话何时能和地铁陋习说再见?》、红网《让“地铁凤爪女”走红不是最终目的》、长江时评《必须让上海地铁吃凤爪的女子付出代价》等多篇评论文章对事件表示谴责,认为消除地铁陋习,不是指责一个人,曝光一件事就能够实现的。这需要走进地铁的每一个人,建立起严格的自律能力,学会和陌生人相处,让公序良俗成为人人遵守的“契约”。社会公德是社会意识的一种体现,而社会公德又建立在个人的道德修养水平之上。社会公德影响着所有人的利益约束着所有人的行为,如果所有人都在自身利益受到影响时视而不见充耳不闻,那么这个约定俗成的社会公德终将形同虚设。面对不文明行为,相关部门也不能失声,需要有所作为。口头上对他人进行道德评判、网络上转帖发表意见,都比较容易,难的是遇事拿出实际行动来。我们不能满足于做语言上的“巨人”,而是要主动付诸行动。有公权力的“撑腰”,公众才更敢于对不文明行为说不,不文明现象才会失了“底气”,逐渐销声匿迹。


    文/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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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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